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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發放98年下半年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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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提醒榮民妥慎保管重要物品 注意防騙

(本報訊)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人員(含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大陸半俸),九十八年七至十二月份退休俸金自七月一日起發放。 已在郵局開立「退休俸金存款」帳戶者,收到俸金發放通知單後,請於十一月十五日前,連同俸金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及印鑑章前往郵局辦理驗證登簿;通儲帳戶可於各地連線郵局辦理驗證,非通儲帳戶須親自前往原開戶郵局辦理,未收到通知單者,依領俸時程,攜相關證件逕向郵局或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辦。 逾十一月十五日仍未赴郵局登簿驗證者,請攜帶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全戶眷屬身分證,逕往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辦。 領俸人員如果持舊式身分證領取退休俸金,均不予以認證;合於委託代領條件者,可委由親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各地區連線郵局辦理驗證登簿領取退休俸金。發放作業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83810、23883811。 輔導會特別提醒榮民榮眷,務須妥慎保管個人郵局存簿、印鑑章、國民身分證等重要相關物品,避免遭歹徒詐騙,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解決,請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洽詢,或打「165」防騙專線電話詢問。(點閱次數:753)